解析
案件缘起:经营困境下的解约难题
有两家破产企业作为原告,将4S店场地整体出租给被告,年租金120万元。然而,被告在租赁过程中遭遇了严重的经营亏损。在2024年9月和2025年5月,被告两次书面通知原告解除租赁,并在2025年6月30日全部撤离了场地。可原告却明确不同意解除合同,坚持要求被告履行合同至2025年10月,并起诉要求被告支付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全年租金130万元。
对于被告来说,继续支付高额租金无疑是雪上加霜,可原告的强硬态度让事情陷入了僵局。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委托了专业律师来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
律师策略:精准出击化解僵局
接受委托后,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情况,决定代理被告提起反诉。律师请求确认租赁合同于2025年6月30日解除,并且提出被告仅应支付实际占用期间的租金,同时扣除代垫的地租等费用,拒绝承担腾空后的租金。
律师的策略并非凭空而来。在法律层面,根据相关规定,当合同陷入僵局,继续履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且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这个案例中,被告是因为经营严重亏损才提出解除合同,并非恶意违约。而且被告已经两次书面通知原告,并且实际撤离了场地,表明其解除合同的诚意和决心。
从事实角度来看,被告撤离场地后,场地已经不再由被告实际控制和使用,要求被告继续支付腾空后的租金显然不合理。同时,被告代垫的地租等费用也应该在租金中扣除。
判决结果:重大减损胜诉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核心抗辩意见。判决确认双方租赁合同于2025年6月30日解除,驳回了原告要求继续计算租金至10月的主张。租金计算周期调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金额为90万元,较原告诉请的130万元大幅减少了40万元。此外,法院还驳回了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和被告其他反诉请求。
这个判决结果对于被告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胜利。它不仅帮助被告合理解除了租赁合同,避免了继续承担空置期的租金损失,还为被告节省了大量的资金,缓解了经营压力。
案例启示: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方法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关于违约方解除合同的重要启示。
条件方面
首先,违约方必须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且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况。在本案中,被告是因为经营严重亏损才提出解除合同,这属于客观原因,并非故意违约。其次,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违约方明显不公平。如果让被告继续支付腾空后的租金,无疑会让被告的经营状况更加恶化,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方法方面
违约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在本案中,被告两次书面通知原告解除租赁,这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违约方可以通过提起反诉等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并合理调整租金等费用。
总结
这个租赁合同纠纷案例为经营亏损企业解除长期租赁合同提供了典型的裁判思路。当企业陷入经营困境,面临合同僵局时,不要盲目承担不合理的责任,而应该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都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以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希望大家能从这个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冷静应对,合理解决。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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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杰律师
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平顶山执业10年
擅长: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律师简介
李世杰律师,电话:18637569820。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的办理;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专职执业于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现任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市律师协会金融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自执业以来,已在刑事辩护、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办理数百起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取得了免于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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