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24年1月17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向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邮递了指派辩护人通知书,要求辩护律师在2024年1月22日前查阅案件,并于1月26日上午9时出庭辩护。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法援中心将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刑事办案经验丰富的田均武律师。
田均武律师接到案件后,当日就去未央法援提交指派手续,并完成阅卷工作。周末休息时间也没闲着,他全身心投入研判案卷材料,还与家属沟通案件情况。从家属那里得知,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袁某某没有认罪认罚,原因是量刑过重,而且袁某某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家属希望能为袁某某争取缓刑。
1月24日,田均武律师会见了被告人袁某某。通过这次会见,律师了解到袁某某一直在家带孙子和照顾老人,只是因为彭某某有时人手不够才过去帮忙,对于货物销售情况、收付款情况等销售细节,袁某某都不是很清楚。
在会见中,田均武律师详细给袁某某介绍了案件的审理流程,核实了案件的证据。袁某某表示同意认罪认罚,但希望在量刑上能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田均武律师按照罪轻辩护的思路,与袁某某沟通了庭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并详细介绍了自己的辩护观点。
2024年1月26日,首次开庭。田均武律师充分表达了辩护观点,着重强调了袁某某在本案中从犯的作用,指出袁某某只是偶尔帮忙,对销售细节并不清楚,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的是辅助作用。同时,强调袁某某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良好等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律师还向合议庭表示袁某某可以通过家属缴纳罚款,展现出袁某某积极悔罪的态度。
庭后,田均武律师积极与法院工作人员和袁某某沟通,最终给法院缴纳了罚款,进一步体现了袁某某的悔罪诚意。
因第一次开庭存在罪名争议,2024年3月26日再次补充开庭。田均武律师依然坚持本案所定的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正确的,不应当予以变更。虽然最终判决未支持他要求维持罪名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他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给袁某某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这意味着袁某某虽然罪名有所变动,但最终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基本达到了本案的辩护目的。
这起案件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及法律援助律师的重要作用。在时间如此紧迫的情况下,田均武律师放下手头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刑事辩护工作中,按照法院的安排及时完成了所有工作,最终让被告人从羁押状态下得到释放,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从法律层面看,被告人袁某某在本案中可以认定为从犯,其家庭情况也需要有人回归家庭照顾八十多岁的老人,站在法律和人情的角度,这些都是争取缓刑的有利条件。田均武律师通过最基本的阅卷、会见与家属沟通等方式,获取了这些关键信息,再结合认罪认罚的刑事制度和相关刑事政策,最终为袁某某争取到了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也看到了法律援助对于弱势群体的重要性。法律援助制度帮助那些无法聘请律师的人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保护了他们的人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这也有力地回击了社会上对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的偏见和错误认识。
对于有法律需求的普通大众来说,这起案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当面临法律问题时,不要惊慌,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即使是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也会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而且,在案件中,当事人的积极配合和悔罪态度也非常重要,这有助于律师更好地为其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总之,这起案例是法律援助刑事辩护的一个典型成功案例,它展示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也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价值。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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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均武律师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执业地:西安执业14年
擅长: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死刑辩护
律师简介
田均武,男,汉族,陕西长安人。本科学历,2010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先后获得了荣获得“未央区十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及“‘七五’普法到万家”先进个人、第二届未央区“双十佳公益律师”等荣誉,并参与全国“认罪认罚”和“刑事全覆盖”刑事制度西安市试点工作。期间办理各类援助案件近百件,其中刑事案件近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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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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