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王某某入职
北京玨瑁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双方约定了一周的试工期,试工结束后签订正式
劳动合同。王某某入职后,一直认真履职,各项工作表现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然而,就在签完劳动合同仅一周后,公司却突然以“试工不合格”为由,单方面违法解除了与王某某的
劳动关系。不仅如此,公司还拖欠了王某某10月20日和26日的工资,并且10月26日休息日加班也未支付
加班费。
王某某面对公司这种恶劣的行为,感到非常无助和愤怒。在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他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他找到了擅长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团队。
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精准抓住了案件的核心要点,制定了全方位的维权方案。
直击违法解除本质
律师明确指出,试工期已经结束,并且双方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再以“试工不合格”为由辞退王某某,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内,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且要能够举证证明录用条件和员工不合格的事实。而本案中,试工期结束后公司才提出辞退,显然是违法的。
固定完整证据链
为了有力地驳斥公司的无理抗辩,律师团队仔细梳理了王某某的入职记录、工作成果、解除通知以及加班凭证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王某某在工作期间的表现以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和
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事实。
精准主张全部权益
律师依法为王某某追讨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赔偿金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费。每一项诉求都有明确的法律支撑,确保王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经过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北京市
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作出了终局裁决。裁决结果如下:公司支付拖欠王某某的工资1149.43元;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000元;公司支付休息日
加班工资344.83元。王某某的全部核心诉求均获支持,成功追回了所有损失,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保障。
试工期≠试用期,不是辞退挡箭牌
很多用人单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试工期和试用期是一样的,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实际上,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内,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且要能举证证明录用条件和不合格事实。试工期结束后再以此为由辞退,100%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2倍赔偿金。所以,劳动者要清楚试工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工资、加班费,一分都不能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克扣休息日加班费均属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足额支付,当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时,可直接通过
劳动仲裁维权。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要关注自己的工资和加班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维权关键:证据+专业律师
职场维权的核心是证据。劳动者要妥善留存入职记录、劳动合同、考勤、沟通记录、解除通知等相关证据。当遭遇违法侵害时,切勿盲目妥协,要及时委托专业
劳动法律师。专业律师能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劳动者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最大化争取权益。
在这个案例中,王某某通过委托专业律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面对职场不公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守
法律法规,依法用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职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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