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前那几天,决定后面几年
很多家属找到律师时,人已经被关了十天半月,第一句话往往是"还能出来吗"。张万顺的回答通常是:能不能,关键看这几天。
他执业12年,见过太多案子——批捕前介入和批捕后介入,结果天差地别。所以他给自己定了一条硬规矩:刑事案件必须尽早接,最好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就把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材料备齐。他甚至把申请时机精确到"移送后7日内阅卷完毕、尽快提交",不是因为急,是因为他知道检察官在这个节点对案件的判断最开放,窗口一过,难度翻倍。
不靠关系靠打法,十六个字够用
张万顺不是那种拍胸脯打包票的律师。他更像个拆弹的——先看引线在哪,再决定剪哪根。
他办过一个"跑分"案,当事人被控
诈骗罪,
公诉建议三年。他没急着求情,先死磕
罪名:当事人只是按指令开车取钱,没跟上线共谋、没分赃,凭什么定诈骗?最终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罪名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期直接压到一年八个月,
罚金从"并处"变成了两千块。
他把这类案子的逻辑浓缩成四句话:罪名定性质,从犯定幅度,认罪换从宽,同案定地位。罪名降一档,量刑空间就打开了;从犯认定了,刑期再砍一刀;认罪认罚用对了,制度红利照单全收;同案犯的供述交叉印证,证据链就活了。
既坐过听证席,也守过看守所
张万顺身上有个少见的组合——
商丘市
睢阳区检察院听证员,同时是看守所值班律师。这意味着他既知道检察官怎么想案子,也清楚羁押里的人最怕什么。
有个
退伍军人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程序罪,家属找到他时人已被批捕。他七天内整理出五类证据——
退伍证、
劳动合同、母亲
死亡证明、退赃凭证、妹妹在读证明,一份
法律意见书递上去,检察院最终不予批捕。不是因为案子小,是因为他把"社会危险性消失"这件事,用证据说透了。
案说|三个数字看懂他的辩护
案例一:罪名变更案
公诉指控诈骗罪,建议三年。张万顺介入后推动罪名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判决一年八个月,刑期压缩超40%。
案例二:不予批捕案
退伍军人涉案,已被批捕。张万顺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附全套家庭困难证据,检察院采纳意见,当场变更为
取保候审。
案例三:未成年人
缓刑案
在校生
聚众斗殴,有两次
行政处罚记录。张万顺锁定"未成年+电话传唤到案构成
自首+在校生"三重从轻情节,最终判处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孩子回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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