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民间借贷纠纷:坚守诚信,精准维权
在“25万高利贷转贷抗辩与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之争——民间借贷担保追偿案”中,面对被告提出的高利贷转贷抗辩、还款性质认定、利息超限处理等诸多难题,张振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的证据组织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他主动举证说明出借资金为自有资金,精准区分还款性质,依法调减利息并折抵本金,审慎评估股东责任。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你借钱给别人,你们约定了利息,但这个利息不能太高。如果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法律是不支持的。这就像是给利息设定了一个“天花板”,不能随意突破。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协议约定月息7500元(年化36%),超出了法定LPR四倍(13.8%),张振律师依据该规定,主动按LPR四倍计算合法利息,并将已付超限利息折抵本金,确保了利息主张合法合规。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对利息的调整,使得利息计算符合法律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维护公平,专业担当
在“加盟项目未实际开店——特许经营合同冷静期与信息披露争议仲裁案”中,张振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定性、多角度的主张解除权、充分的证据组织和务实的费用返还策略,成功为加盟商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他通过分析合同条款,论证合同实质为特许经营,应适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主张冷静期解除权,指出信息披露违规和虚假宣传与欺诈等问题。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像你买了一个东西,在一定时间内,你发现不合适,有权利单方面把合同解除掉。这个“一定期限”就是给你一个“后悔期”,让你有时间考虑清楚。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张振律师援引该条例,主张甲在未实际使用经营资源前享有单方解除权,虽提出解除时间较长,但仍可作为解除理由之一。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加盟商的解除权主张,为加盟商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坚守原则,捍卫权益
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表见代理不成立及总承包单位免责案例”中,面对再审申请人的多项主张,张振律师坚守合同相对性,严格否定表见代理,用付款事实证明无获益、无欠付,并精准对应法律依据。他熟悉再审审查标准,运用建工纠纷裁判规则,形成闭环证据链,逻辑清晰地进行抗辩。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通俗化解释:假如有人没有得到授权就代表别人去做事,但对方有理由相信他是有授权的,那么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要有合理的理由相信。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张振律师依据该规定,强调表见代理需“权利外观+善意无过失”,本案均不满足,从而否定了再审申请人关于表见代理的主张,为总承包单位成功免责。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对表见代理的判断,明确了责任划分。
张振律师在这些案例中,始终坚守执业诚信,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尚的职业操守,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他的执业经历告诉我们,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秉持诚信和公正,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像张振律师这样专业、诚信的律师的帮助,让他们为你保驾护航。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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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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