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和
律师事务所的陈建东律师,拥有6年执业经验,活跃于
公司法务、债权纠纷、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在法律案件的处理中,他就像当事人坚实的后盾,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的执业初心。
一、专业辩护,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陈建东律师经办的众多案件中,
民间借贷案令人印象深刻。当事人双方来往流水高达1000万,被告在当天提出陈建东律师的当事人涉及非法经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指控,陈建东律师没有慌乱,而是迅速投入到证据的梳理和法律条文的研究中。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通俗来讲,就好比你把钱借给朋友,朋友答应到时候还钱还利息,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借款合同。在这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通过仔细审查流水和证据,依据非法经营的构成要件,判断该
借贷行为符合正常的借款合同特征。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的抗辩,使得借贷合同依旧成立,最终
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请,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抽丝剥茧,打破有罪认定困境
在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中,涉及金额达1亿之多,检察院认定陈建东律师的当事人达到组织、领导的地位。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陈建东律师没有轻易放弃,他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后,决定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他反复阅读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终于发现同案犯询问笔录存在诸多矛盾之处。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通俗地说,就像是一群人一起干坏事,那个带头的或者起主要作用的人就是主犯。在这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通过找到同案犯笔录的矛盾点,证明当事人并非起到组织、领导的作用。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对当事人责任的重新划分,最终使法院认定当事人并非组织、领导的地位,当事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三、精准辩护,争取缓刑机会
当事人犯考试作弊罪,在缓刑期间又发现漏罪买卖国家证件罪。按照常理,发现漏罪原则上是不给缓刑的。但陈建东律师没有被这个常规束缚,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漏罪买卖国家证件优先于后罪立案,并且买卖的证件基本上未实际使用,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大。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就好像一个人犯了小错,认错态度好,也不会再犯,对周围人也没什么坏影响,就可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这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依据这些条件为当事人辩护,最终争取到了缓刑。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争取缓刑的抗辩,让当事人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
四、深入研究,化解侵权指控
在外观设计专利纠纷和外观侵权案件中,侵权标的和索赔金额都高达100万。陈建东律师没有被高额的金额吓倒,而是深入研究产品,从专业的角度出发,认为这些外观设计属于技术范畴,或者具有功能性作用,不足以使消费者发生混淆,从而判定不侵权。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通俗来讲,就像你有一个独特的杯子外观专利,别人不能随便照着做来卖。在这两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通过证明外观设计的特殊性,使得当事人不构成侵权。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不侵权的抗辩,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的赔偿。
陈建东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这一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为自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利益。他用专业和执着诠释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执业初心,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撑起了一把坚实的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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