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瀛策
律师事务所的董呈明律师,拥有15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在法律案件处理中,每一个案件都如同一场挑战,而董呈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在
刑事辩护、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1)刑事辩护:为正义发声,让法律的天平不倾斜
在刑事领域,董律师主要办理
经济犯罪、
故意伤害犯罪、涉众型金融犯罪等案件。他曾参与“老宝贝”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涉恶团伙
抢劫、
寻衅滋事案中,被告人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
公诉机关以
抢劫罪提起公诉。董律师介入后,围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开展精准辩护。他明确被告人在抢劫
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次要作用,认定其
自首情节,强调认罪认罚,并突出退赔与谅解等因素。最终,
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大幅度从轻处罚,判处
有期徒刑四年,并处
罚金,相较于同案主犯及基准刑显著降低。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你在犯了错误后,主动跑到老师那里承认错误,并且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这就是自首。老师可能会因为你的主动认错,而减轻对你的惩罚。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案例中,被告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符合自首法定条件,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律师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抗辩。
(2)民商事纠纷:以专业之剑,破纠纷之局
在民商事领域,董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建设工程、工程款追索等业务。在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中,委托方(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
公司签订小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采用固定总价计价。工程已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但开发商长期拖延审计,后单方出具结算函大幅核减工程款,拒绝足额支付。董律师代理施工方,以固定总价优先适用、否定单方核减依据、指出开发商违约等为代理思路,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方全额获得一审确认的工程款及质保金。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通俗化解释:就像你和别人约好一起做一件事,结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去做,或者做得不好,那对方就要继续把事情做好,或者想办法弥补你的损失。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案例中,开发商收到结算资料后长期不按合同约定启动审计,拖延结算近三年,事后单方出具核减函不具结算效力,构成违约。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施工方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3)婚姻家事:守护家庭温暖,捍卫合法权益
在婚姻家事方面,董律师主要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
遗产继承等纠纷。在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返还纠纷案中,原告与第三人系合法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交往,并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擅自将大额
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被告。董律师代理原告,明确第三人在婚内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赠与无效。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代理律师意见,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赠与款项23万余元,并按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你和你的伴侣一起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就是你们共同的财产,你们都有权利决定怎么处理它。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案例中,第三人在婚内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原告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的主张。
董呈明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取得了诸多成功案例。他诠释着律师行业的价值和意义,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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