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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一罚十”与“假一罚十”有法定效力吗

2024.06.11 侵权 792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商场做出的”偷一罚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没有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行使,商家不是行政机关,无权设置处罚规定。
2、假一罚十是商家自愿的情况下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是平等自愿的,而且合同法是任意法,合同双方同意即告成立,所以假一罚十是成立的。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报告编号:NO.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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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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