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租赁纠纷引发高额索赔
2018-2019年,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两份厂房
租赁合同,约定将万余平方米厂房出租给承租方,租期九年,年租金约三百余万元。然而,出租方因自身经营问题,如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向
法院申请破产,导致未能按约交付厂房。承租方多次催告无果后,于2019年12月书面通知
解除合同,并诉请出租方返还已付
定金、租金及
保证金一百余万元,支付违约金三百余万元,以及
律师费约二十余万元。出租方则辩称厂房已交付,并反诉要求确认合同于2020年6月解除,要求承租方支付剩余租金。双方的核心争议集中在
合同解除原因及违约责任归属、违约金是否过高、律师费支持条件这三个方面。
二、受托办案:梳理争议确立策略
魏晓丽律师接受出租方委托后,立即全面阅卷,仔细梳理证据。她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归纳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并确立了三条核心抗辩路径,为二审辩护做好了充分准备。
三、核心辩护观点
(一)精准援引法律调减违约金
魏晓丽律师依据《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强调违约金制度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在本案中,承租方未对厂房进行装修投入,未产生生产经营损失,且解约后一个月内以相近价格另租他处厂房,实际损失仅为已付款项的资金占用利息。因此,三百余万元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显属过高。
(二)新证据瓦解对方损失主张
二审中,魏律师提交两份关键证据。实地走访录像显示,承租方所称的“替代租赁合同”未实际履行,涉案厂房由原房东分租给多家小租户,现场无承租方经营痕迹;出租方将厂房另行出租给第三方的合同及付款凭证表明,新合同租金单价与原始合同相差仅约3元/平方米/月,出租方未获巨额利益。这两份证据有力地动摇了承租方“租金差额损失达百万元以上”的主张。
(三)程序性抗辩律师费主张
魏律师指出,承租方仅提供5万元律师费发票和支付凭证,剩余部分依据委托代理合同“按胜诉金额10%计提”的约定,尚未实际发生,不应在本次诉讼中一并支持。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
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全面采纳了魏晓丽律师关于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意见。法院认为,不能简单以两份租赁合同的租金差额作为承租方的实际损失,需综合考虑厂房地段、装修、配置等客观因素,以及
证人关于双方实为
借贷关系的陈述。最终,将违约金从三百余万元大幅调减一百余万元,调减幅度达50%。加上应返还的一百余万元及律师费,出租方最终赔偿总额为三百余万元,较一审判决减少了一百余万元。在律师费问题上,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抗辩逻辑,维持二十万元的支持额度,平衡了双方利益。
五、案件价值升华
本案的成功处理体现了司法实践对违约金制度的审慎态度,强调了实质公平的重要性。对于违约方而言,主动、充分举证说明“损失与违约金之间的失衡”,是降低赔偿负担的有效途径。同时,这也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重风险防控,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上海普世万联(苏州)
律师事务所在此类案件中的专业处理,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主办律师简介
魏晓丽,上海普世万联(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苏州市律师协会涉外人才库成员,苏州工业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她具备法律、英语双专业背景,拥有资深外企从业经历,深耕企业运营、内控管理、合规风控领域多年,是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公司商事全领域的专业复合型律师。执业以来,她聚焦公司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各类高端复杂民商事纠纷,凭借专业能力多次在疑难案件中为客户争取到有利结果,广受客户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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