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纠纷 > 输液用药要如何避免有害后果

输液用药要如何避免有害后果

2024.01.15 医疗纠纷 10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报告编号:NO.202401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如何处理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制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王瑞涛律师 2019.07.29 2529人看过
  • 什么是非医保用药

    非医保用药是指没有被列入医保用药目录的药品,也就是医保不能报销药费的药品叫非医保用药。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李键键律师 2019.08.09 11505人看过
  • 债务转让要避免哪些风险

    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顾双浩律师 2019.01.26 1191人看过
  • 塑料输液瓶回收犯法吗

    可以的回收加工,医疗废塑料回收加工生产线设备主要用于对医疗非违禁类废塑料的回收分类、清洗加工、再生造粒等的加工处理。医疗非违禁类废塑料是指: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器具经过分选、粉碎、收集残余药剂。

    赵善博律师 2019.07.30 4093人看过
  • 塑料输液瓶回收违法吗

    回收是不是违法,那要看回收后的去向和用途了。如果是以废旧玻璃以保护环境回收为目的,则合法,如果为了制作假药,则违法甚至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赵善博律师 2019.07.30 3190人看过
  • 乡村医生输液属于非法行医吗

    乡村医生输液若没有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就属于非法行医,如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证书则不属于非法行医,法律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证书或证书被吊销期间进行诊疗活动的属于非法行医。

    王瑞涛律师 2023.06.01 1421人看过
  • 非医保用药保险怎么理赔

    不赔。医疗费中非医保用药部分不赔条款免除了保险人责任,该条款系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就该免赔条款在投保人投保案涉商业险时向其尽到了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对保险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保险公司关于医疗费扣除10%非医保用药的主张不能成立,保险公司应对伤者治疗交通事故所受损伤所花费的医疗费予以赔偿。

    袁超律师 2023.10.19 356人看过
  • 离婚时财产转移要怎样避免

    离婚时如果发现一方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立刻分割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或者可以请求法院财产保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赵彪律师 2023.02.02 247人看过
  • 如何避免债务

    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顾双浩律师 2019.07.08 1266人看过

王瑞涛

河北东尚律师事务所

王瑞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医疗纠纷

  • 4825

    精选解答
  • 785805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