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
买卖合同。这种买卖常见于某些新产品的推销销售领域。当事人如果采用试用方式买卖商品的,可以对商品的
试用期限进行约定。如果对试用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出卖人确定。在试用商品期间,买受人可以决定是否购买商品,如果试用期结束后,买受人没有明确表示是否购买商品的,一般视为愿意购买商品。
适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交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
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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