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属于刑事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商业贿赂非公职人员贿赂罪属于公诉案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商业贿赂罪有以下类型:分别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属于刑事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我国刑法没有“商业贿赂罪”这一罪名,发生在商业领域的贿赂事件,应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构成以上罪的基本犯,基本刑期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