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材料包括: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包括以下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当增加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的所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等。
行政复议包括:(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行政复议失败没有什么影响,原来的行政决定还是继续有效,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会增加申请人的处罚,其目的是让申请人有救济的途径。如果复议后加重处罚,属于违法行为。
行政复议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
行政复议范围不包括以下这些: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