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死刑的适用其实在我国还是很严格的,一般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判处了死刑之后,往往还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来核准,那么之后才会对罪犯执行死刑。而对死刑的适用也有严格的条件规定,那究竟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1、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2、审判时怀孕的女性。以上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3、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它是一种最古老的刑罚,是人类阶级社会刑罚史上最重要的刑种。由于死刑的内容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故又被称为生命刑;由于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故被称为极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法律明确规定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两类人排斥于死刑适用对象之外,进一步限制了死刑的适用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不适用死刑的几种情形如下: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