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刑复核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核准通过后才能执行死刑。对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院已正式组建了3个专职死刑复核权的刑事审判庭,每个新增刑庭的主要负责人已上任,从全国各地方法院抽调的300余名法官也已先期到位。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最高院在复核死刑时至少会由三人组成合议庭。
死缓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判,被告不服的可以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高级人民法院。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虽然我们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做到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只有中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才能对罪犯判处死刑。当然死刑里面存在一种特殊的制定,那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时罪犯最终可能还死不到。
死刑复核程序,在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明原裁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死刑的处理程序: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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