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犯犯罪中止的条件
2021.10.17
刑事辩护
1345人浏览举报
解析
实行犯犯罪中止的条件具体如下:
1、是在犯罪行为具有不可代替性质的
共同犯罪中,例如
强奸罪、逃脱罪等,如果共同犯罪人意图中止犯罪,只要放弃本人的犯罪行为即可,一般不以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为要件。因为在此类共同犯罪中,个共犯人的行为不可替代,只要中止本人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与其他共同犯罪人之间的关联性则会随之被切断。
2、是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共同实行犯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尚未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任一实行犯自动停止其自身犯罪预备行为,不再向实行行为发展,即可成立犯罪中止。因为此时实行行为尚未展开,行为人停止本人的预备行为,则意味着其与其他共同犯罪人之间的联系被撤回,且不可能再对后来发生的犯罪行为起实质作用。
3、是如果共同犯罪人进入了犯罪实行阶段,任一实行犯在放弃本人的犯罪行为的同时,必须要积极有效地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或者防止其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犯罪中止。原因在于,犯罪行为一旦进入实行阶段,各共犯人之间就会形成联系密切的犯罪共同体,彼此之间的客观行为相互配合,因此,此时的各共犯人意欲从共同犯罪整体中脱离出来,单独成立犯罪中止就必须放弃自身的犯罪行为并且有效地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防止既遂犯罪结果的发生。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