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涉外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别规定

2019.01.03 综合 2615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百六十三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二百六十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1901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18979

    精选解答
  • 124261604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华律网小编第六十五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六十六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
  • 涉外民诉特别程序规定
    涉外程序一般包括一些国际条约的原则,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使用的是我国通用的语言或者文字,这是法律上明确的规定。那么,涉外民诉特别程序规定还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涉外民诉特别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
  • 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有哪些特别规定
    华律网小编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应注意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有关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一般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民事诉讼规定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作为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的最高指导方针,同样也适用于涉外民事案件的各相关方,他们在参与诉讼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基本准则。值得强调的是,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必须贯彻执行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则。
  • 离婚管辖的具体与特别规定和涉外离婚管辖
    华律网小编离婚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立案是否能被法院受理,法院首先看的也是是否属于该法院管辖,所以管辖权也是首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武汉离婚律师把管辖权的规定整理如下: 我国民事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