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法院有权受理。
1、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2、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法院的管辖是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如果当事人因正当的理由没有能够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即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之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撤回上诉应当向受理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
因公司清算纠纷提起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清算案件。
因公司解散纠纷提起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涉外离婚,一般由国内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