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
涉外民事纠纷是指纠纷一方为外国人,而另一方为我国公民,涉外民事纠纷适用我国民事诉诉法解决。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由于涉外民事诉讼含有涉外因素,在管辖、取证、执行诸环节触及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依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涉外合同纠纷,应该适用合同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或所作选择无效的情况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原告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被告必须为中国的行政机关,以外国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不属中国的涉外行政诉讼。
所谓起诉离婚,又叫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将有关的婚姻纠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的行为,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或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欺诈婚姻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真实意思。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通谋离婚是假离婚的表现方式之一,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达到目的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
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由于涉外民事诉讼含有涉外因素,在管辖、取证、执行诸环节触及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既要尊重他国主权又要维护我国主权。这一点是国内民事诉讼所不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