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涉及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涉外离婚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一、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诉讼离婚。涉外离婚诉讼在中国进行的,应当遵循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