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是不分肤色、种族和国度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许多人都不再避讳跨国婚姻。然而,跨国婚姻破裂,离婚时的麻烦事儿可真不少。就让小编针对跨国婚姻离婚管辖的问题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涉外离婚管辖”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涉外离婚管辖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民法通则》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夫妻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的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并适用我国民法典。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

涉外离婚协议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但却不了解的知识,涉外离婚是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网友提问:涉外离婚协议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