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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2018.11.22 涉外法律 105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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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李键键律师 2019.01.02 233人看过
  •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9.01.14 1036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么确定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9.01.03 1023人看过
  • 涉外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权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李键键律师 2019.01.03 1092人看过
  •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

    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特殊原则。

    李键键律师 2019.01.02 1079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该如何确定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李键键律师 2019.01.03 974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应该如何确定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是: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我国有关规定。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公民国外一方国内,不论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其他原则。

    顾斌律师 2022.07.18 162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8.12.14 1225人看过
  • 怎样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

    应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李键键律师 2019.01.03 1112人看过

徐伯杰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徐伯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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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中国公民与外国籍人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需协议离婚,则应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当事人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其中一方人在境外生活,另一方则留在境内,无论哪一方发起针对我国人民法院的离婚诉讼。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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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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