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以下证件: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两地分居成离婚主因,部分婚姻夹杂功利性,共同文化背景缺失,婚后双方目的不同。涉外离婚程序难,首先是各国的适用法律不同,非法律人士短时间内很难将各种情况弄清。涉外离婚案的办案时间特别长,最少也要6-8个月,一年两年内还没办下来的非常普遍。
关于华侨结婚问题。鼓励华侨按居住国的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关于华侨离婚问题。鉴于离婚案件比较复杂,我驻外使领馆原则上不受理华侨申请离婚的案件。关于出国人员、留学生的婚姻登记问题。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涉外自愿离婚可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