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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适用什么法律

2019.01.03 涉外法律 126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适用我国法律。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8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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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分财产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李键键律师 2018.12.27 994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1、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顾斌律师 2022.04.29 243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

    1、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王玉婷律师 2023.05.16 137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赵彪律师 2023.04.20 183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适用什么地方的法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李键键律师 2018.11.30 1041人看过
  • 涉外婚姻适用哪些法律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结婚手续”适用于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2019.07.09 2260人看过
  • 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规定

    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规定:1、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2、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

    刘云海律师 2022.08.17 623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适用哪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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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5 2712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以我国法律为依据对于涉外婚姻离婚房产的处理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顾斌律师 2018.12.15 1021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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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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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一定要谨慎处理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将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 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查看本律师主页选择专问咨询详细给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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