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具体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以及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具有该行为的医务人员,一般构成医疗事故罪,同时如果是未造成严重程度的损害,但是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这种一般功能障碍的也算医疗事故罪。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有: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和侵犯财产权行为,赔偿如下:侵犯人身权: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权行为有以下这些: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理解为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重伤。将非法行医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对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能够认定为三级以上(除死亡)医疗事故的,是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
公开他人健康码构成侵权。健康码属于他人的个人信息,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所以当然应当属于一种侵权行为。
网络侵权行为方式包括: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侵权而未采取措施或其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侵权行为有:1.侵犯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2.侵犯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3.传播走私盗版的音像制品等。
锻炼身体与健康计划
免费查看以强身健体为荣演讲稿
免费查看格林一诺是真的吗为身体健康保驾护航.docx
免费查看健康教案《不偏食身体好》
免费查看中班健康教案《身体》word版
免费查看小班健康教案《我的身体》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