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 > 诉讼是否终结交通事故复核

诉讼是否终结交通事故复核

2021.10.17 交通事故 1359人浏览举报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复核期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受理的,公安机关告知人民法院复核申请情况,但不会终止复核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五条,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元琛辉

河北明喆信律师事务所

元琛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11877

    精选解答
  • 26667201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