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说明理由即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以下这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等。
行政复议中申请人不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等。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这些: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要求撤回申请的,经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申请的,评审程序终止。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