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无法申请复议的。对交警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问或是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不可以申请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要提交的材料有: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方法:1、申请人应及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复议机关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符合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即受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要提交的材料有: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要提交的材料有: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所需材料有什么喃
免费查看如何提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面复核申请
免费查看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材料
免费查看如何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
免费查看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程序
免费查看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