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合伙企业的流程具体如下: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申请合伙企业的流程具体如下: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合伙协议应写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
准备好变更资料去工商局更改即可。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所需材料。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是不需要承担原企业的债务的。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所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等。
合伙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即使《企业破产法》未明确规定,但依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允许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向普通合伙人追债。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