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全措施依法解除的情形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实施保全措施错误、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等,诉前保全的法定解除情形还包括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情形。
保全措施依法解除的情形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实施保全措施错误、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等,诉前保全的法定解除情形还包括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前保全后三十日内要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起诉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将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即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再向法院递交起诉资料;一种是诉中财产保全,即向法院递交起诉资料立案后再申请财产保全。但起诉前财产保全一般是在有紧急情况时才采用的保全方式,如发现起诉对象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如不立即保全其财产将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律师建议如没有遇到紧急情况,则没有必要选择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1)需要向法院提供足额的担保,否则法院有权驳回申请。(2)诉前财产保全成功后需在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如果对方有恶意转移标的物等妨害诉讼请求实现的行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后三十日内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可能会被起诉:1、担保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还款;2、连带保证或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已经起诉并执行过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后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的话,那么担保人的财产就可能会被用来抵值,比如将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工资冻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