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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广告能否作为要约

2020.02.10 合同纠纷 121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特别是房地产广告,经常可以视为要约。所以开发商、中介机构在刊登商品房广告时应勤勉审慎,不得任意夸张、吹捧,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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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峰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陈宇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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