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违背妇女意志自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强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使是同意的,也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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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刑事处罚
你好,律师没有接手这个案件,也无法给您说情况,除非是接手案件后,去看守所会见才能真正的了解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