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指控者可能会进一步实施新的犯罪行为;2、存在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风险;3、可能会销毁、篡改关键证据,干扰证人提供真实证言或串通他人进行虚假陈述;4、可能会对被害者、举报者、控告者实施报复性行为;以及5、试图采取自杀或逃离等极端手段来逃避法律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我也经常遇到当事人亲属向我了解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取保候审,这里作一简单介绍: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关于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许多人认为,只要人被关押了,聘请律师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这是一个误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这一条规定的含义是: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才能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