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该动产现实移转的交付。
动产物权的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该动产现实移转的交付。
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还需具有由让与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双方约定。让与人已经对物进行了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否则不能发生占有改定的适用。
一、动产物权的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该动产现实移转的交付。二、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第二,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问还需具有某种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问接占有的具体法律关系;第三,让与人已经对物进行了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否则不能发生占有改定的适用。当让与人间接占有标的物时,让与人可以使受让人取得更上一级的间接占有,这样可能存在多层次的占有关系,举例来说,甲将其寄放在乙处的某物出售给丙,同时又与丙签订借用合同以代替交付,则乙为直接占有人,甲、丙都为间接占有。
无权占有是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小偷对脏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
动产物权先行占有是设立或者转让动产物权时的一种特殊的情形,即物权的受让人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有,而后又与动产的所有权人达成移转所有权或者设定质权合同的情形。
债务承担不同于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移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行为。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非法占有的立案标准如下: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应予以立案;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也应予以立案。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