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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

2024.04.24 债权债务 476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在以下情况之下不得行使: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三是,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在保证实务中,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弃了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因此,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责任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六条、第六百八十八条、第六百九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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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保证人的义务

    连带保证人的义务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需要按照债权人的要求偿还债务。

    魏天贵律师 2022.10.28 20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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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请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3.08.16 116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是不是连带债务人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顾双浩律师 2019.08.06 1402人看过
  • 怎么认定连带共同保证人

    只有在合同约定各保证人的责任份额时各保证人才承担按份责任,否则一律承担连带责任,即连带共同保证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崔国彪律师 2020.06.12 1319人看过
  • 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判决书中明确保证人的追偿权,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则可以依据生效判决,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

    王鹤然律师 2019.05.06 2031人看过
  • 多个连带保证人怎么承担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韩翼驰律师 2022.05.09 437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不可以。不可以,债权人向保证人追讨债权的,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断、中断和延长。超过保证期限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效可以中断。对于中断的法律规定,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其在伴随主债务诉讼时效适用时,若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中断。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何子豪律师 2024.02.21 109人看过
  • 一般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1.12.24 1315人看过

王福宝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王福宝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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