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不需要办环评,但采矿前要办理环评。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
需要的条件:1、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2、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3、探矿权属无争议;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5、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以减缴、免缴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一)国家鼓励勘查的矿种;(二)国家鼓励勘查的区域;(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偿的范围原则上应包括: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无偿取得的除外);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资料:(一)转让申请书;(二)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三)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四)转让人具备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的证明;(五)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情况的报告;(六)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探矿权申请人申请探矿权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二)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三)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四)勘查实施方案及附件。
国家实行探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逐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标准:1、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2、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探矿权可以抵押的。在探矿权、采矿权抵押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价值的,抵押人应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2.探矿权、采矿权设定抵押,探矿权、采矿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可以转让的情形:(一)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等,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