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阶段存在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两种停止形态。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行为未着手,是犯罪预备。主观放弃而未着手,是犯罪中止。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
犯罪中止的量刑,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指的是自己自愿终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中的中止也是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中的中止是犯罪中止。犯罪预备阶段存在中止的情况,被告人出于主观原因放弃犯罪的,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犯罪中止的特征是:(一)主观性: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客观性: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自动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犯罪中止要件是: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动机在所不问;在实行行为终了前,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实行行为终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亲自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既遂结果的发生。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过程中”,是指从犯罪预备起到犯罪既遂前的全过程。其中包括犯罪的预备、着手、实行和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追求的结果发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