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银行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保障安全的注意义务,银行应当高于客户,银行经营者更能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从而更有可能采取必要的措施,排除潜在的危险,防止损害发生或减轻损害,因此,银行理应对客户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这样才符合实质平等的民法理念。
银行除了要确保其营业场所的建筑物、服务设施和防卫设施、设备要达到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以及符合安全可靠的硬件环境规定外,还须加强对整个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向客户履行安全提示和说明义务,积极防范外部的不安全因素。
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先权是指债权人的特定债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其可主张的对象范围可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以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为权利客体,特别优先权以债务人的特别动产或不动产为权利客体。
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一,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二,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为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以下措施: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