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况有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

如果具备下列情形,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导致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下落不明的;或者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等。关于债务人是否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的,是需要及时履行的。但是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情况,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提存制度。那么,债务人不能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债务人提存步骤如下:1.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2.公证处收到申请后,通过询问申请人和初审,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审查。4.公证处作出可以提存或不可以提存的决定。5.进行提存公告及通知。

债务人进行标的物提存,先向提存机关申请,申请书要载明相关内容;再提交债务证据和无法履行债务的证明材料。提存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就接受保管。债务人交付后视为履行债务,要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领提存物,有异议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