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一是对系统功能删改增扰致不能正常运行且后果严重;二是对系统中数据和程序删改增且后果严重;三是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影响运行且后果严重。“后果严重”有多种情形,具备其一可立案追诉。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的操作,后果严重的;实施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故意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影响系统运行;对系统功能删改增扰致其不能正常运行;对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删改增;故意破坏系统硬件等设施影响运行,上述情形后果严重即达立案标准将被追诉。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不以金额确定,主要看:对系统功能删除等致不能正常运行且后果严重;对系统中数据等操作后果严重;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影响运行且后果严重。不同地区会细化“后果严重”标准,以实际危害定立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已经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在这其中也出现了一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那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