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盐城,有一位专业且资深的律师路光亮律师。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是
北京市盈科(盐城)
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
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同时担任盐城市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他入选了盐城市刑事法律服务、民商事法律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服务三大领域专业律师人才库,是盐城本地极少数跨三大核心领域的复合型资深律师。路光亮律师执业近二十年,经办案件上千件,为近万人提供过
法律咨询服务。他的代理案件入选过2022年度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极具行业标杆意义,还获得过“优秀民商事律师”“优秀公益律师”等众多荣誉。
本案的当事人徐某因无知与利益诱惑陷入刑事犯罪困境。他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并配合刷脸转账,涉案流水高达165万余元,其中涉诈资金有6.68万元。
在司法实务中,刷脸转账这类行为易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若被认定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刑期仅为三年。两罪量刑差距巨大,对徐某行为的定性直接决定其刑期长短。
路光亮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工作。他深挖行为细节,发现徐某仅提供支付结算通道,未主动拆分、取现或洗白赃款,这为后续辩护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他全面梳理徐某的从轻情节,徐某是初犯和偶犯,无犯罪记录;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薄弱,对自身行为违法性认识不足;经公安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构成自首;案发后全额退缴获利且全程认罪认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重点在于对犯罪所得进行窝藏、转移等处理,行为人具有主动性,在犯罪行为完成或部分完成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提供辅助性帮助,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路光亮律师通过分析认为徐某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
庭审中,路光亮律师重点论证本案符合帮信罪构成要件,阐述徐某仅提供支付结算通道,未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动行为,强调其从轻情节并请求法庭适用缓刑。其辩护有理有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关于定性及量刑的辩护意见,认定徐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徐某无需实刑羁押。
回顾案件办理过程,路光亮律师的成功得益于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扎实的专业知识。面对复杂刑事案件,他深入挖掘本质,通过研究行为细节找到合适法律适用,善于发掘当事人从轻情节,为其争取最大合法权益,这种注重细节、专业严谨的办案思路是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的关键。
当事人维权有几点要点:一是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专业律师能根据具体案情制定合理辩护策略;二是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三是重视从轻情节的收集和整理,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可能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同时有风险提示:一是切勿贪图小利,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利益诱惑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不清楚法律规定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