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设立质权需要将质押物交付或交予第三人保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不是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押。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现实生活中,法律赋予了我们在特定情况下可行使的权益,比如质权,然而因为生活中少人有提及有关质权方面的内容,所以很多人对质权不太了解,对此有人会问质权在什么时候设立?下面就由华律网的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质权设立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质权设立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就可以依据约定实现质权,质权设立时,出质人是有一定责任的,那么质权未设立时,出质人的责任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华律网小编质权人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

我们知道动产的质押是通过占有权的转移来实现的,那么像船舶这种比较特殊的动产,能否设置质押权呢?网友刘先生在后台向小编提出了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此查询了大量的资料,并将整理出来的信息分享在此,供给有需要的朋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