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私刻公章罪并不是一个准确的罪名,法律对这一行为有明确规定的两个罪名就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目前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关于该罪名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所以一般只要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私自篆刻了其他企业公章,就应当予以立案。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私刻公章罪立案标准:(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
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刻公章罪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等行为,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私刻公章是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