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低一级的法院称为基层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低的是基层人民法院。
我国最低一级的法院称为基层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一)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三)市辖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
宪法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消费者由于个人时间、精力、专业知识等各方面原因,维护自己权利存在种种困难,寻求消费者组织帮忙已经成为普遍共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的相关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在我国申请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书,首先看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最低一级的法院称为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一)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三)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需要我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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