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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他人财物拘留标准

2024.04.18 刑事辩护 2147人浏览举报
解析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可能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拘留或刑事拘留。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伍仟元以下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可以对其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壹仟元以下罚款。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伍仟元及以上,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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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友刑事律师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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