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要求,切实管住源头。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
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要求,切实管住源头。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
2015年1月1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占电动自行车95%以上)核发临时通行证,通过三年时间进行自然淘汰,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不再允许其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此外,电动车新国标还对电动功率、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我国颁布了新的电动车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车都不得上路,而且电动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还要去保险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要求,切实管住源头。从现在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引导我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旧国标车型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国标生产。
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和扩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
“非标”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019年4月14日结束。自2019年4月15日起,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届时,昆明交警将依法对驾驶未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进行处罚。
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