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
交通事故认定错误的,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复核申请。发现交通事故确实是认定错误的,应当重新作出认定,并撤销原认定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当事人的责任。过错人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无法划分责任的,交警部门应出具事故证明,事故双方可以对事故证明进行复核,和对方进行调解,以及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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