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起诉后传票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可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或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被告下落不明等情况),不同法院方式或有不同,被告有异议可书面申请。

法院受理起诉后,传票送达被告时间通常为5至15日,但受案件复杂程度、审理程序、工作安排等影响并无固定期限。特殊情况如公告送达会延长,被告要关注通知以免影响诉讼进程。

起诉后法院立案五日内将传票送达被告,但受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安排等影响时间会不同。本地被告可能直接送达较快,外地或特殊情况会用其他方式送达较慢,简易程序三日内可能送达。

收到法院传票后能否起诉要视情况而定。同一法律关系或争议事项再起诉可能被认重复起诉不予受理,新关系或争议点且符合条件可起诉,同时要在诉讼时效内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

起诉法院后有一系列流程,立案五日内向被告发起诉状副本,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向原告发副本,开庭三日前通知相关人员。收到传票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当事人可查询或咨询了解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