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有被法院责令支付罚金、被判处在监狱服役、被判处执行死刑等。若是单位是该罪名的犯罪主体,那么直接负责生产的管理者、参与生产的知情者等职员,都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的。关于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刑事责任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概念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

依据中国刑事法律,制造有毒食品者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则需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款的责任。实际刑期取决于案件严重性、危害程度以及违法所得等因素。

制造有毒食品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款,严重损害人体健康者将被处以五至十年有期徒刑以及罚款,若致人死亡则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将被课以罚金或没收部分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华律网小编一、刑法基本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