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的标准: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